福建20个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列为重点项目 龙岩市2个,董邦小区A—1地块项目、榕树小区一、
真正城市中心的棚户区不改。专门去乡下田多的地方开发房地产就叫传说的城市棚改。中医院背后尚品国际背后 世纪天成背后 新洲城背后,溪南中山街一片都和垃圾一般都不改笑死掉。 笑死掉啊 哈哈 这些地方在我有生之年会改吗? 告知下回答下
棚户区居住者:
您好,您反映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市、县人民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棚户区所地在的社区居委会应先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改造方案需征得绝大多数拟被征收对象同意后,向当地政府申请改造棚户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规定“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先明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条件等,再组织招标确定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棚户区土地进行改造的,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安置房的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规定“除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外,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须实行“净地”出让。凡拟“毛地”出让的,在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前,应按上述权限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土地出让公告方案报送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可通过“毛地”出让的形式确定。操作程序如下:
1、由社区居委会委托有关部门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条件(要由征收办把关过);并提出安置房建设的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
2、由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3、由土地部门组织进行“毛地”出让。
4、确定业主单位后,由业主单位办理各项基建手续。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7-9 15: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