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叔叔我的狡辩有理吗?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自认为安全行车十五万公里,对行人不仅十分的尊重而是万分的小心,在人行道处被后面车催的那一类人,所以从来没有和行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所以也对这次违章感觉很意外也很无奈。所以我在这里狡辩一下,只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理由一:在左侧车道车正常通行情况下,在间隔十五米(两个车身半左右)40到50码的行车速度下,如图前两辆车左侧基本成盲区。
理由二:你拍摄到的并不是我所看到的,因为摄像机和我的视线是不一样,跟大车后被拍也是这个情况,你应该拍摄我有可能看到和采取制动状态下行人的状况。从前面两车过后我只有一秒左右的时间看到行人,并且前车也没有停车礼让。
理由三:为什在拍摄设备正常的情况下,那个红绿灯却不能正常使用?是不是有意而为之?
理由四:在前面一百米处就有红绿灯人行道,再在这里设置一个人行道是不是有必要,还是增加了隐患?
理由五:既然在这里设置了人行道,为什么不设置减速带,人行横道线在车里并不像摄像机拍的这样清楚,特别是在有水的路面,今天早上特意去感受一下,根本找不到,再是过桥后路况突然转好,有是一个下坡,车速很容易上去。

有道理 不过还是得罚款

吃进去容易吐出来难。

2边都是工地 工人走动太频繁了 这里迟早还得造个天桥

认同你的观点,不过还得认罚。

你看看地上车让人那三个豆腐块大小的字,就知道是坑了,

证据确凿,不罚不可能,只想听听大家的态度。
今天早上根本找不到,那个信号灯为啥不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