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牌电动车问题

不宜取缔黄牌电动车。应通过完善交通管理法规来解决电动车上路问题。电动车辆是发展方向,应鼓励使用电动车,大力发展电动车,逐步完善相关交通法规和管理办法。
鼓励使用电动车,一是减少污染和雾霾,二是节省能源消耗,三是减少交通堵塞,四是方便普通百姓出行,五是能减少停车场等设施。要限制也应限制汽车尤其是大排量汽车。
尊敬的网友:
您1月13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黄牌电动车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了黄牌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届满后黄牌电动车予以注销。同时《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海口市质监部门编制的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向海口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号牌和行驶证后可以上道路行驶。因此,海口市取缔到达使用期限的黄牌电动自行车,并不是取缔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原来取得黄牌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在黄牌使用期限届满后,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变换或购买列入海口市质监部门编制的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申请号牌和行驶证后上道路行驶。
【市公安局】 2014-01-10 18: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