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本人是月塘乡砺山村的农民,由于读大学时户口迁出,现在已婚且工作十年了,为了回老家发展,且更方便照顾老父母,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郭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咨询户口转回原籍问题,按《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中的规定: 省内居民户口投靠迁移,提交下列材料,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因为你读大学时户口迁出,现在已婚且工作十年了,为了回老家发展,且更方便照顾老父母,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那么需要提供的材料就是你本人以及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家里的土地使用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秀屿区公安分局于 2015-9-2 15: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