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类的执法依据

曾见政府机构一位工作人员的回复:
我们认为长期以来的偏戾风气使得市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深刻的诚意沟通前提,部分人对政府有一种先入为主的不信任感,发心即已不平不正,不是理解与互信,而是动辄断章取义,或渲染放大,甚至不客气地说,幸灾乐祸,为分别心所障,此时完全遗忘了这些工作人员也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如此也就束缚了本来热心诚意的公职人员的手脚。
我有几点不明白:
一、佛山创文活动
:微笑服务”、“文明出行”、“卫生清洁”、“友爱互助”、“志愿服务”、“礼仪推广”6个主题活动。的效果如何?
二、我国是法治国家。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政府机构一位工作人员说“发心即已不平不正,不是理解与互信,而是动辄断章取义,或渲染放大,甚至不客气地说,幸灾乐祸,为分别心所障。”是否符合我国政府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
三、市纪委(监察局)就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执法依据除
1、《行政监察法》、《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
2、http://fslz.foshan.gov.cn/zwgk/zcfg/
还有哪些行政效能监察类的执法依据?
网友“T53223 ”:
你好,不好意思,因为这几天网络故障的原因,迟复了你的提问,在这里向你真心的说一句对不起。
目前在我们佛山,执行的行政效能监察类的执法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4、《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
5、《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6、《佛山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2012年4月28日
2012-04-23 1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