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入口:http://jubao.china.cn:13225/reportform.do
相关举报机构
中纪委:12388
公安部:110
工信部:12321
文化部:12318
最高检:12309
扫黄办:12390
一、如何举报和处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1、举报中心职能?
答:接受公众举报,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行业自律。
2、谁可以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所有公民均可举报我国境内互联网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3、举报人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护?
答:举报中心会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4、举报方式
答:目前举报违法和有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登陆官网http://www.12377.cn进行提交;
2)发送邮件至jubao@12377.cn进行提交;
3)下载“12377举报”手机客户端进行提交(目前仅支持IOS系统);
4)发送传真至010-55635034进行提交;
二、举报受理流程
1、举报受理流程图
2、举报是否会得到处理?
答: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条公众举报内容。举报中心核查线索后,及时将违法和不良信息转交执法部门处置,或通知清理,举报人可通过提交举报时反馈至邮箱的查询码在官方首页查询处理进度。
3、举报实例
违反“九不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属于违反“七条底线”的有害信息: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举报范围
(一)网站、论坛、社区、博客、微博,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网站侵害我国家利益,涉暴恐音视频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举报内容
(一)违反“九不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违反“七条底线”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三、奖励金额及认定
(一)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经查实,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重大涉恐、涉暴线索和违法人员较详细基本情况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如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人。
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暨包括采编、集纳、发布、转载、删除负面信息,也包括置顶、下沉、稀释负面信息。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
一、 举报重点
根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公布六项举报重点:
1、举报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2、举报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3、举报、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4、举报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5、举报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6、举报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行业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QQ好友诈骗:
假“丈夫”骗走11万余元
近日,王某在家中上网时,丈夫孙某通过QQ与其联系,称同事的家人要做手术,急需用钱,并提供一个手机号,让王某与其同事联系,称自己在忙不方便接听电话。
因为经常使用QQ和丈夫联系,王某没有怀疑,当即跟“丈夫”给的号码联系。之后,王某按照对方要求,先后汇款11万余元。直到王某和丈夫联系上才得知,丈夫的QQ号被盗,根本没让她和什么同事联系。
“遇到亲友或公司老板在QQ、微信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上借钱或要求银行转账时,务必要先电话联系确认。”警方提醒,市民电脑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和系统升级补丁,不要接受、打开陌生人传送的文件,不要浏览色情等不良网站,防止电脑中毒导致QQ被盗。广大网民要注意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自己QQ号被盗后要及时申诉取回,防止被诈骗分子利用。
网银升级诈骗:
10万余元瞬间被转走
汪某日前收到一条短信,称其工行卡的电子密码器即将过期,让他登录网站进行升级。汪某随即登录短信内给出的网络链接,然后根据提示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电子口令等信息。随后,汪某发现银行卡中10万余元被人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盗走。
警方提醒,千万不要轻信手机收到的“网银升级”短信,应打电话至银行咨询,或去银行柜台处理。登录网上银行时,一定要仔细核实正确的银行网站域名(银行卡上一般都有正确的银行网站网址),防止登录到骗子设立的钓鱼网站上。
网售答案诈骗:
答案没见到,钱财打水漂
近日,警方破获了一个以网上出售“公务员、一级建造师、会计师等考试答案”为由的网络诈骗团伙。该团伙在各大考试论坛和QQ群中与大量考生联系,称自己在考前可以搞到考试答案。个别考生抱着侥幸心理向对方提供的账号付款,随后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广大考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在网上购买所谓的考题答案,同时,购买答案本身也涉嫌违法。
其他常见网络骗局
(1)中奖诈骗
“恭喜您被抽中QQ周年庆典幸运奖,请登录网站……领奖”,朱某按照提示登录网站,先后将所谓“中奖保证金”“奖品税金”共计2余万元打入骗子账号。
(2) 购物诈骗
近日,张某上网时看到一个低价出售三星手机的网站,且支持货到付款,随即购买。几天后,张某收到手机,未加仔细辨别即签收付款,随后才发现该手机为山寨机。
(3)购票诈骗
近日,孙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一个特价机票网站,在网上购买了上海到海南的特价往返机票,向对方账户汇款2000余元后发现被骗。
(4)兼职刷信誉诈骗
近日,周某在网上看到招聘“兼职刷信誉”的招聘信息(通过帮别人刷网店信誉获得佣金),按照网站客服的指引,周某到网上购买100元面值的充值卡,并将充值密码发送给客服,客服随后将本金和佣金共计103.5元返还到周某银行卡上。随后,周某多次购买了2万余元的充值卡,将密码发送给对方。而对方此时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返还。
(5)酒托诈骗
诈骗团伙以QQ、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约见网友,利用网友“求艳遇”的心理,将其骗至酒吧、咖啡厅等地。然后以低成本食品、酒类冒充高档食品、红酒高额出售,骗取网民大量钱财。
(6)“裸聊”诈骗
“裸聊”网站称只要充值,就可以看到裸聊主播的激情表演。曹某随即充值。之后,网站主播以交纳保证金等多种理由骗取曹某多次充值。直至主播消失,曹某从未看到所谓的表演,但已共计被骗13万余元。
(7)交友诈骗
吴女士在网上认识一周姓男子,因为聊得很愉快,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周某一直称要跟她结婚。在此过程中,周某以虚构的单位采购需个人垫资等理由,骗取吴女士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