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扣押我房产证 请问怎么维权

房产局领导: 我于2013年在零陵木材公司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相关的房款早已按合同交清,直到去年2016年上半年,开发商收集了本人的资料,才办下了房产证。 但直到今天,房产证都一直扣押在开发商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手里,开发商要我交不动产税几万块,否则别想拿到房产证,还嚣张地说如果不交就拿本人房产证去抵押贷款!据我所知,国家没有哪条规定说不动产税要买房者承担,合同上也并没有不动产税这一条,而且一起买房的其他人,也没要求交不动产税就拿到了房产证,开发商是明目张胆地要钱! 请问房产局领导,该开发商做法是否违规,作为买房者,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顺利拿到房产证?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于你反映问题的信息已经批转至我局,获悉情况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进行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之规定,不动产税及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013年,我局作为房屋登记机构,职能是房屋的权属登记,你反映的开发商扣押房产证属于你与开发商的民事纠纷,请你持购房合同、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零陵区房产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