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永定所有12年前退伍的老兵的养老保险都要退回?才500多块,12年退伍的好几万,我是02年退伍的,为什么不能交了?还有我们服预备役6年,一分都没有。其它省市都有,是不是又被你们吃了????你们太黑了,要我们去当兵时候是光荣,退伍回来是狗熊,你们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我手里,不然玩死你们。。。。。。
你好,经核实,谢胜煌,男,1980年9月出生,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卓坑村居民,2002年12月13日参加义务兵保险(老农保),参保金额6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过渡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288号)等文件规定,当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永定区为2010年10月1日),16-59周岁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养老金。衔接过渡后,老农保个人账户应随即办理注销手续,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你属于老农保参保对象,按上述规定应在2015年11月底前到所在乡镇劳保所办理好衔接过渡手续。
咨询电话:5831175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9-23 15: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