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石塘镇箬山镇北新区新洋路,整条路连续俩年铺网无人管理,举报都没用。

浙江省台州市石塘镇箬山镇北新区新洋路,整条路连续俩年铺网无人管理,举报都没用。上一年一堆就是从2015堆到2016过年,看不下去了,堵的家门口不能正常出行,打给交警队,说已经拍照取证就是不把东西拉走,写了市长信箱过了一个多星期都收起来了,以后又铺上去了,搞没搞错啊。今年又开始了,俩个月这么铺着,昨晚更是变本加厉,早上打给交警队,叫我自己去找镇里说,我问你们不管?交警队就管车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好像说的很清楚,不能乱堆物品,还是一铺就是好几个月,你们交警队有义务管这个事,为什么我连找交警队都没用,你们就是坐在办公室等着接听电话,其他事关你何干是吗?你怎么不直接回家生孩子,把电话机也带回家不是更方便?网张铺了整条马路,压住了还要叫我们过去把压住的东西拿走,一天俩天就算了,月月铺着,年年有,还没人管,举报打电话都没用,我就问这当地政府和交警队他们是干什么的?只管每月按时拿纳税人的钱吗?图片都拍的清清楚楚。
你2016年12月20日,向温岭市信访局反映箬山北新区新洋路有人在此补网,影响交通,要求查处的信访事项,经我镇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信访人:匿名来信人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路段确实有人在此铺网进行补网作业。镇里组织过多次经理行动进行打击。但在渔区,补网是传统行业,确实难以长效管控。三、处理意见:下阶段我镇既要落实村级组织自我智力,也会加强日常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或***(可以申请复查的单位名称)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联系人:陈清勇 联系电话:86726382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