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在万般无奈无助的情况下如实反应以下几个问题,想得到您的帮助解决。
本人是水韵华都30号楼3022店业主,反映我店上层住户(30栋楼211室)楼板漏水问题,我店去年3月份左右就发现上层水泥板有严重漏水,出现楼板缝细和钢筋裸露严重腐蚀,影响我店正常使用,反映物业,上层业主都没以理采解决造成我店无法经营使用,现反映给主管有关部门,真实反映以下几个问题,希望主管部门给予帮助处理解决。
一、我店原有楼板顶上是露台(30栋楼211室)业主私自盖了小屋破坏了原有的结构,防水没做好造成我下面漏水。
二、希望主管部门帮我监督整改楼上(30栋楼211室)还原原有的结构,做好防水,解决漏水问题。
姓名:陈梁恒
电话:13559999995
2016年 10月 12日
水韵华都属市级项目,建议转市住建局,谢谢!(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6-10-17 09:33回复)
信访件正在处理中,申请延期。(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0-20 14:57回复)
陈梁恒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水韵华都店面漏水”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水韵华都30号楼211室的西侧有一个玻璃房,建筑面积大约6平方米,该阳光房内有洗手池、洗衣机及部分杂物,根据现场玻璃材料的情况及业主反映该阳光房已建好多年。在其楼下的30号楼3022店内的左上角确实存在漏水情况。
我局西陂大队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当即联系了两个当事人30号楼3022店面业主陈某及30号楼211室业主郑某。经了解,陈某已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调解。我局西陂大队拟待调解完成后再根据调查的情况进行处理。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21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0-21 15: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