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之前已经被确定615洪灾的灾民,当时因为政府要求一次性要交23万才能购买上杭县南洋镇宏福小区灾民安置点的房子,我们灾民很多没有办法支付所以就没有买到这个房子,想咨询下现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上杭县南洋镇宏福小区灾民安置点买房,买了房是否能办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政府对这灾民安置点的房子是否有规定价格买卖,可否对外买卖呢?
宏福小区是上杭县南阳镇党委、政府将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新农村建设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相结合,在集镇规划区内利用荒坡地规划建设的集中安置小区。一期56幢安置房已全部安置给受灾户。南阳镇佳景花园是2011年6.15洪灾规划的农村住宅小区,当时规划4期,2011年实施第一期安置了部分受灾户,从2012年开始剩下的三期与农村危房改造和造福工程相给,目前三期已基本建成,但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小区部分套房尚未全部售完,给分户办理两证带来诸多困难,现有购买户我镇已经出具办理相关正式手续,并告知其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待时机成熟可凭那些手续办理“两证”,并派出人员对这些诉求人进行了解释说明。(上杭县南阳镇人民政府于 2015-3-24 09: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