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合法增加产假,有什么办法?

如果公司拒不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天。有什么办法吗? 该找谁协调呢?
您好,公司产假有关事宜由公司所在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负责。省里规定的产假158天,各单位、公司应按规定施行,禁止私自调整。如有需求,可去公司所在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投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0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