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的商铺,我却无法得到正常使用的权利

尊敬的袁省长:您好!我叫叶艺荣,绍兴上虞人,身份证332522197005047699,兄弟三人合伙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竞拍,拍得柯桥区华舍街道中海国际3号楼122室商铺,面积109平方,于2017年3月16日办理完所有过户手续,共计230多万,于2017年4月开始装修,在4月12日遭到他人威胁与恐吓,当时来了三四十人强行拆除了我的装修,当时我们报了110,同时也向浙江卫视1818黄金眼提供新闻线索,并在4月15日作了《兄弟合资买商铺,刚砌墙被推倒》的新闻报道,4月19日又向柯桥区信访局投诉,到目前为止此房连使用的权利都未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5月24日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有信访件回复意见书,【华访(2017)26号】(浙江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可查询)。回复意见书原文如下:“中海国际3号楼在2011年由中商国际面料展示中心整体租入并进行招商,先后招入商户100余户,未开发成功,2012年中商国际破产,租入的业主开始和房东要求开发该商贸楼,一直纠纷至今。当中部分房东因破产,名下商铺被银行起诉法院进行拍卖,买入业主被原租户阻止装修,我街道工作人员已与原中商国际租户进行了沟通,并告知现买入业主为正常行使其合法权益。建议业主在装修时被阻止或受暴力威胁,可通过报警或司法途径解决”。详见附件公文。初步一看我的投诉问题似乎已经得到圆满解决,而后我拿意见书到辖区公安华舍派出所说明此情况,我说第一次被拆就算了,那下一次再被强拆怎么办?值班警察说下次再遇到被强拆的话,从维稳角度考虑还是不能受理此案,虽然法院不认可招商中的租入关系,但对方也损失了钱,加上人数多,不好解决,后到区公安局信访处得到也时同样得答复。现街道办同志说:“从法律层面来说我的商铺肯定是合法的,且与他们无任何经济纠纷,但现实中他们再来强拆的话街道也无能为力。”如果再次继续装修的话对方肯定还会再次强拆的,(装修被拆后停工到现在一直不敢继续开工),他们说这件事在街道层面已经无法解决,毕竟六年了都解没能解决,只有在区政府层面才能解决,可区政府我是大门都进不去,更不知道找谁可以帮我们解决,6月17日绍兴市信访局也去过了也说解决不了,现在街道办、法院、信访办、公安机关来来去去都说解决不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向您反应此情况,恳请您与柯桥区人民政府沟通一下,能让我把这个从法院拍卖来的店铺先把店正常开起来,因为我现在没有经济收入而面临巨大的还贷压力,同时多年的糖尿病与心脏病每天都要花钱,加上女儿上大学都得要钱。只要能让我先把这个店铺开起来,我愿意接受政府解决的一切方案,(因为这件事都过去六年了,没有政府出面的话肯定是解决不了,也只有政府出面才能解决),这个现在已经属于我们的商铺哪怕拿出一部分钱补贴给他们都可以,唯一的心愿别再来拆我的房子了,让我们尽早把店开起来,把损失降到最低,我们已经耽搁不起了,但愿您看到信后抽出您宝贵的时间帮我联系一下柯桥区政府,恳请区政府帮我解决一下这件天大的事,因为我们现在实在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了,万分感谢!法治浙江的今天,但愿每个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总不能让守法的人吃亏,大家都以法律为准绳做事情,但愿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我第一次写这样的信,如果哪写的不好请省长见谅。)跪谢!袁省长!但愿您的子民——我们能在自己的商铺里早日把店开起来!再次跪谢!谢谢!感激不尽!本来附有文件证明,但囿于网页问题无法上传。叶艺荣 2017年7月19日
你于2017年7月21日向领导信箱反映的关于柯桥中海国际3号楼112室商铺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信访事项,目前该信已转送我街道处理。经调查,信中反映的相关情况,你于2017年4月19日已向柯桥区领导进行过反映,我街道已于2017年5月24日作出处理并向你出具处理意见书(华访:2017(26)号)。随后你于2017年6月1日向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柯桥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3日向倪已出具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绍柯政信复不【2017】34号)。根据国务院《信访条列》和《浙江省信访条列》有关规定,我单位不再受理特此告知
柯桥区华舍街道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