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三江镇村干部不顾民生强征国家基本农田搞开发

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法条例《土地法》实施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转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然而溆浦县三江镇朱溪村村干部无视法律,于2016年在没有召开群众会议的情况下,村支书戴隆华与村干部刘道谋为首,私自抑定一份不合理又不合法的征地协议强制要求占田占地的农户签字予以征收,并宣称开发光复发电厂及建村部,这是国家政策。凡配合的户主按每亩基价13300元征收,不予配合的由经管站来征收,而每亩只有1800元,因田土是国家。到时你们后悔都来不及。于是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百姓在敷衍,恐吓中签了字,但还是有多数人感到就这么廉价被征收仅以生存的基本良田而拒绝签字。而村霸们不管农户愿不愿意,签与不签必须征用。
于是2016年进行强行修建了护堤,2017年9月12号正式动工修建村部,当天村镇两级领导怕百姓阻工,还滥用警力,镇政府公务员出动组织几十人的队伍维护施工现场达三天之久,口号是谁阻止就抓谁坐牢,百姓敢怒而不敢言,怨声载道,眼睁睁的看着(17.8亩)国家基本农田被强行占用。其实三年前朱溪就修建了一栋全新并配套设施齐全的村务办公大楼,朱溪村本属一个省级贫困村为何又要劳民伤财,耗巨资大兴土木强占良田修建如此奢侈豪华的村部?另光复发电厂又为何要去占用基本农田4亩?国家能源水利军事设施建设占用都要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试问他们之所为是不是在滥用职权?
踪上:村镇两级领导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又未经农户许可强占良田(21.8亩)开发项目,这严重违反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法》,涉嫌犯罪。现强例要求退回赖以生存的基本农田,望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活学活用:违法必办 如实必查。2017-09-30 10: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