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原来的社保保险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有关文件规定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报)的时间为每年4-5月;但现在社保保险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有关文件规定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报)的时间也调整为每年10-12月,这就使部分原来打算在2017年4-5月提出申请(报)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群众要等到2017年10-12月才可以申请,要到2018年才可以实现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社保保险年度的调整,使得他们在2017年无法在实际居住地(非社保参保地)享受门诊医疗报销,极为不便和增加了他们的就医负担。建议市人社局(市社保局)以人为本,考虑到社保年度调整的特殊性,在今年(2017年)2-3月期间,特别允许群众申报(请)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之后按文件规定在每年10-12月接受申报(请)。谢谢!
您好,您的意见收悉。我局会会同社保部门就此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感谢您的建议。
2017-01-23 19: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