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元!诸暨一重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


开设51个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涉案价税合计额高达6亿余元,受票企业多达238家涉及18个省份,致使国家流失税额达8500万余元。
39岁的孙某某是河南人,2015年9月开始,她与郭某等人在诸暨合作起了“生意”,这“生意”不需要什么成本,利润却颇丰: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其他企业来赚钱。孙某某供述:“我们就是拿着上线提供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然后专门用来开票,卖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的点数大概是3.6%左右,如果营业执照上面如果有‘加工’两个字,那可以卖到4.5%-5%。公司就通过开票费来赚钱的。”这些注册公司没有实际业务,都是“空壳公司”,而这些公司的法人,对自己在诸暨注册公司当“老板”的事情也都一无所知——孙某某注册公司用的身份证都是遗失后被捡到的或者从别处买到的。
为了避免引起税务部门的怀疑,孙某某等人不断注册新公司,每家公司只开票几个月时间,在市场监管局、国税、银行等部门打电话来核实情况时,就通过变声、找人顶替冒充等方式蒙混。
就这样,孙某某与郭某等人的空壳公司越来越多,到2016年6月被警方查获时,孙某等人已经开设了空壳公司51家,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活动的公司共34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虚开税款数额共计8500余万元,涉案价税高达6.1亿。涉及受票单位200余家,致使国家税款遭受重大损失。
目前,已对该案6名主犯已被提起公诉,此外,被立案侦查的30余家受票单位已起诉21家,判决2家。相关受票单位负责人均表示愿意作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受票单位已主动补缴税款,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
君子求财,取之有道,一些企业为了不缴少缴税款,在进购原材料时追求低价,以不含税、不开票的方式购买原材料,到了需要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又发现没有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于是通过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给自己“节约经营成本”。这些意图通过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税款的经营者,不但需要补足应缴税款,缴纳罚金,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那些设立空壳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最终也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刑罚。

法律的空子岂是随便能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