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却设定企业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加15分等多个加分条件,明显属于“暗箱操作”、“对号入座”、“量体裁衣”,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违反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易产生**,恳请有关主管单位责令招标人予以纠正。
张林:您好!我局在接到您的信访件后,依法受理了您提出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项中的设置标准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住建局于 2015-7-16 10: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