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安房管局物业科无法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尊敬领导:
最近我所在福安市上海公馆小区,因物业擅自把公用水、电拉停,造成我们无法在小区生活,原因是因为物业认为有部分人没及时交纳物业费,我做为已经正常交纳水,电,物业费的因这样的问题而被物业这样强行限水,电,请问物业单位是否有这种权利,物业科是否有监管不到位,就此事已多次向物业科反映,仍说是跟物业协商,站在我们这些合法权益受影响的业主,为什么不能采取,如果谁的物业费未交,直接向供电公司反映,让供电公司来直接扣除物业费用呢,而是这样一直要求我们去协调,做为物业单位,未能按时收到物业费就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否还有人权保障?已经停水,停电两天了,如果这样僵持下去,谁来为我们的生活买单,谁来对我们的生活负责呢?请上级主管单位能及时跟我们解决为盼,谢谢
上海公馆是由天外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于部分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也不交公用的公摊电费,导致欠供电公司电费,于9月24日被供电公司切断公摊供电,造成该小区断水断电,我局接到业主投诉后,第一时间多次与物业公司联系,督促物业公司与社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沟通并积极争取供电公司支持,随后在社区、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积极配合下,上各家各户动员收费,26日向供电公司上交所欠上述公摊电费,于当日恢复正常供电。(房管局于 2015-10-14 15: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