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一对夫妻租店面容留卖淫获刑


近日,经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均处罚金5000元。
左某、王某是一对夫妻,因无固定收入,为了发财两人竟然想到承租店面容留卖淫的歪主意。2015年3月,左某、王某经过踩点租下武宁县城比较偏僻的店面。随后,左某出面招揽“小姐”从事卖淫,并从每次交易中按嫖资数额多少抽取10元至30元不等的提成。左某负责看店和收钱,妻子王某负责店里人员饮食和卫生。先后有雷某、孙某等多人在店里从事卖淫,左某、王某直到2015年12月案发,共收取7000余元提成。(袁相峰 记者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