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咨询

您好,我的孩子即将出生,我是东侨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蕉城人。老公不在事业单位上班,屏南人。打算在孩子出生后在东侨区买房。请问我将要办理户口的话,要如何办理?如果在屏南办理了户口,可以在买完房后迁到东侨吗,如何迁?只有我老公是事业单位上班才能把户口迁到我单位吗?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但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的,应当申请在其中一方单位集体户上设立家庭户,所生子女随家庭户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并随其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为: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3、《居民身份证》;4、父母《结婚证》。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拨打我们户政部门电话进行详细了解,电话为:0593-2056099. (公安分局于 2014-10-31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