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莲东保障房C地块,据水务集团回复,一、水务公司没有加价收取水费,但物业公司在自来水公司收费单价标准的基础上加价收取住户生活用水!二、水务公司表示现已可以申请一户一表(其实开发建设时每一层每一住户原本就有各自的水表!我们理解本来就是一户一表!),请物业公司申请执行一户一表!
您好!莲东保障房C地块目前还未实行“一户一表”的改造。开发建设时是每户一个水表,但并未抄表到户。改造水表需业主同意即可向水务集团联系申请更改“一户一表”事宜。(水表改造联系电话:2512198)
根据水务集团(关于实施《季节性水费加价》的提示)文件规定,“从2016年起对龙岩中心城市尚未实行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实行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即每年7-11月总表抄见水量);加价幅度为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的百分之20,加价后水价为:1.92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0.80元/吨)。同时,根据《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一款规定,“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至0.95元/吨”。根据上述规定,季节性水费(不包含水损)是2.87元/吨。因水务集团是收取总表的水费,而二次供水会产生一定的水损,因此,物业公司在水费中增加水损0.15元/吨。
如您对水费还有疑问,可详询水务集团或物业公司。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9-13 16: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