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陂执法大队强拆房子

我是西陂条围新村的住户,西陂执法大队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拆我家的房子,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信访件正在处理中,申请延期。(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1-9 17:06回复)
陈柯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西陂执法大队强拆房子”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2016年6月27日,我局西陂大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你户在西陂街道条围村龙腾新村加建第肆层,经查你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西陂大队对你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城执【2016】规停字874号)。由于该违建位于第肆层,我局西陂大队队员无法进入现场制止,你户继续抢建, 7月18日已建至第肆层砖墙平墙,9月份搭建模板,10月12日你户第一次浇筑水泥板时我局西陂大队前往制止,并责令散装水泥车驶离。你户于2016年10月19日夜晚将第肆层水泥板浇筑好。2016年11月7日,我局西陂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采取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的措施。
2、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完整,在房主不在家和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房屋强拆四层建筑的问题。
经查,2016年11月7日我局西陂大队组织拆除时进行了全程录像,进入时按法律程序出示证件后才进行拆除。拆除时你户也报警了,我局西陂大队向公安机关出示了执法证件。
3、关于违法法定的执法程序,已缴纳罚款,还将房屋拆掉的问题。
经查,2016年7月19日你户进行违法建设时我局西陂大队队员已告知你不得继续抢建。在浇筑好水泥板后,我局西陂大队队员告知你必须拆除违建,你于10月26日拿现金至我局西陂大队提出缴纳罚款处理,我局西陂大队协管员卢某在不完全了解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收取了你的现金并出具收条,当日下午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指示该事不妥要求返还现金,我局西陂大队遂打电话通知你到达西陂街道条围村村部准备将该现金返还你,你拒绝出席并拒绝返还该收条,我局西陂大队在条围村主干的见证下将该款项转移至条围村处暂为保管。2016年10月28日,我局西陂大队派出中队长以及当事队员在两名条围村干部的见证下,至你户将该款项交还并在现场向你表示歉意(现场全程录像),你以收条在儿子身上为由拒绝归还该收条。我局西陂大队对违规队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书面检讨。
4、关于未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强拆时没有通告文书的问题。
经查,2016年6月27日我局西陂大队向你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城执【2016】规停字874号)时,你户签字并按手印进行了签收,但你户收到通知书后并未停止建设且继续抢建,我局西陂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1月10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1-10 16: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