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处理案件 直接个人支付宝账号收押金 不开具法律文书 也没有任何凭证

我本人因为参与了一起网络赌博(手机上打德州扑克),给局头转过两次钱(被朋友带入玩过两次 并不认识局头) 总计金额800元,上周五接到新昌县城东派出所电话让我过去一趟,电话里并不肯告诉我是什么事,我便打电话给公安局得一个朋友,让他帮我问了下是什么事,然后他回复我是我玩德州的事,说去一下没事,我便去了 去了之后陈晓东警官一直向我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最后打印出一份纸质材料让我签字(内容差不多就是我玩德州的来龙去脉,被谁引入的) 最后,陈警官跟我说,之前的潘某(引我进去玩得人)交了2000押金,他让我去边上农业银行取 我当天身上没带银行卡,现金也不够,就说能不能转账,然后他让我转他支付宝,转好后威胁我说这个钱也不是给他个人的,我要是出去乱扯就把我拘进去,后来我出来后越想越不对,派出所罚款也好押金也好,都应该出具法律文书或者有相应的凭证收据之类,也不知道这2000是他个人吞了还是入了他们派出所的小金库呢?个人认为这名警官这样的做法是极其不妥当的 而且把我叫去也没有在办案区 直接进的办公室,那算是取证调查?希望省公安厅明查新昌城东派出所这种违规违纪现象!
经核实,已对民警通过支付宝收取现金的情况,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民警进行了处理。并联系当事人,沟通后表示理解。
新昌县公安局 20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