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李女士来电反映,她本人在今年报考卫生中级职称的考试,当时她们把资料送到寿宁县人社局盖印章,职称股工作人员练汉雄也给予盖章。之后她们送到卫生局审核后,再送回人社局时,该名工作人员又称不能用,需退回。询问其原因:说是因为新的规定,可他又拿不出新的相关文件,让她们回去自行查看。然今年的文件与往年并没有不同。另外职数岗位聘用也存在猫腻,原本有的岗位却被他整没了。现投诉该名人员滥用职权,忽悠考生,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
李女士,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的"卫生中级职称报考资料送到县人社局给予盖章再送回县人社局不能用需退回"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您丈夫于2017年1月18日持您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等材料到我局进行现场审核。由于当天等待审核的人员很多,我局经办人员在没有收到上级考试文件的情况下,未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查,仅凭您提供的相关材料上已盖有单位“坑底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考点审查“寿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称审核专用章”的印章,因此也在您的考试申报表上盖了审核章。1月19日有群众反映您涉嫌虚假报考中级职称。本局经办人员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工资系统和卫计局经办人员等途径查询落实。查实您已于2011年7月就从坑底乡计生服务所调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可是您的医疗注册地点却挂靠在坑底乡计生服务所,现在还以坑底乡计生服务所的单位进行报考。根据宁卫人〔2017〕1号文并咨询了市卫计局,这是明显的材料弄虚作假。所以我局及时通知县卫计局终止您所报中级职称的网上确认。
  我局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存在滥用职权、忽悠考生的问题。如还有不明之处,请您咨询市卫计局,联系电话:2299021。
  2、关于您说的职数岗位聘用被整没了的问题:上级如果有相关专业技术职数政策的变动,我局都会及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调整职数比例标准,政策公开透明,不存在猫腻。根据宁委办〔2008〕27号和寿委办﹝2011﹞10号等文的有关规定,2012年按寿卫〔2012〕83号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合并进行岗位设置:核准专业技术岗位12个,其中副高七级1个,中级的八、九、十级各1个,助理十一、十二级各3个、员级十三级2个。2015年根据闽人发﹝2013﹞86号文规定“高、中、初级总体结构比例不超过2:4:4”,同意寿卫﹝2015﹞79号文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岗位设置重新调整为:核准专业技术岗位13个,其中副高六、七级各1个,中级八级1个,中级九、十级各2个,助理十一级、十二级、员级十三级2个。目前你单位中级十级和助理十一级职数已聘满,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市人社局电话2822243。(寿宁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1-25 14: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