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树人村村民蓝长仁、蓝华珍,男,分别为八十一岁、七十八岁,畲族,文盲,年老在家,疾病缠身。我们二人于一九五七年由上杭县劳动局调拨,曾参加福建省林业厅龙岩专区“丰市贮木场”,属于国营单位的正式工人,历时五个春秋。
六二年国家处于困难时期,根据上级指示,省市厅局领导动员在场人员实行精简,我们二人响应党的号召,未拿分文补贴,粮食户口仍保留在场,暂时回家参加农业。如今上级政党关爱,民政部门有通知:“对原有国营单位的职工,响应党的号召精兵简政期间回家劳动的,可给予晚年适当补贴”。但是相关的有效证件和文件在六三年、七三年两次洪水灾害中,一切家产洗劫一空,包括其中的证明文件也遗失了。
现在上级政府有此好政策对年老病多,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回乡老人可做照顾,我们重新申请再次要求领导关爱我们这些老年人,给我们详查档案或文件“丰市贮木场”存档职工工资名册,并将复印件寄给我们(也可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1065098225@qq.com邮箱;联系方式:05973531743;联系地址: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树人村),以作证件,并解决我们晚年的生活安置问题。
重复件,己答复.(龙岩市林业局于 2014-10-13 14: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