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2-03-06 在广东联通拍拍官方店http://auction1.paipai.com/1B66F63200000001040100000AD983E8#salesrecords 购买了一款66元套餐存60元最高得760元 的手机卡产品,选的号码是18607573794,办理了银行托收。66元B套餐,订单编号:855008795-20120306-732984178 。当时联通在产品宣传页面和答复客户咨询时都说:这个卡月租是66元,但每月送30元话费,连送12个月。办理银行托收送100元,每月送10元,连送10个月。选择号码为4或7的号码送300元,连送30个月,每月10元。如不超出套餐,则每月月租为:66-30-10-10=16元.
看这卡这么优惠和出于对联通公司的信任,我弃用了原来中国电信的手机卡,购买了该卡。但使用一个月后发现广东联通并没有履行原来宣传的赠送话费承诺,我4月份套餐赠送的通话分钟数都没用完。应该收取月租66元。减去承诺赠送的每月30元,和选择号码尾数为4或7的每月赠送10元,应该收取我26元月租才对。但实际上联通扣取了我32.8元话费。
广东联通承诺银行托收成功后次月起还赠送银行托收的赠费每月10元,连送10月。如果我5月份使用该卡没超出套餐,则月租应该是66-30-10-10=16元。
我现在再打开广东联通拍拍官方店的网站,发现广东联通已修改了赠费规则,说是选择号码尾数4或7赠送的每月10元,连送30月。和办理银行托收每月送10元,连送10月的优惠。只能两者选择一种。不能叠加享受。
问题的关键是我当时买卡的时候和相当长一段时间,广东联通拍拍官方店都是宣传这两种优惠可以叠加。正是因为看中这一点,我才从其他网转到联通网。联通那么大的一个公司应该讲诚信,不能用忽悠的方法把客户骗过来。宣传的时候更应该考虑周全,不能宣传的时候说有多优惠,等顾客购买后未经客户同意又换了另一个赠费规则。
综上所述,我希望联通公司履行赠费承诺。如果我每月都不超出套餐,则月租为66元-承诺赠送30元-银行托收赠送10元-选择尾号为4或7的号码赠送10元=16元。
如果修改相关扣费系统和规则有难度,出于互相理解互相谅解,不为难联通公司的考虑,则可以按现行扣费规则扣费(即66-30-10=26元)。但应该一次性充入100元话费到我手机卡上。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联通公司产品的支持。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并转到我司相关部门跟进,很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我们会督促该问题的处理,谢谢!
2012-05-10 08: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