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

受朋友委托反映这个问题: 1、大众街和卢镗街T形路口,东西向南侧人行道未设置缘石坡道(见图片1、2); 2、卢镗街南侧人行道和秀丽春江南明园北门交叉口,缘石坡道的坡口和车行道之间的高差(高出车行道)约为80毫米。 上述这2个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3.1.1条(这条是不应,严格,而且高差实在太大80mm>>0~10mm)、4.2.1条(这条是必须,非常严格)的规定,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及时予以改进,这应该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
丽水市建设局回复 2017-02-14 14:40 网友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我局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处已纳入改造计划,预计本月20日前完成改造。同时,将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举一反三,逐步对未符合相关标准的无障碍坡道进行改造。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丽水市建设局回复 2017-02-13 08:56 网友您好,你提出的问题,我局已转处室了解,请关注回复,谢谢。
受朋友委托反映这个问题: 1、大众街和卢镗街T形路口,东西向南侧人行道未设置缘石坡道(见图片1、2); 2、卢镗街南侧人行道和秀丽春江南明园北门交叉口,缘石坡道的坡口和车行道之间的高差(高出车行道)约为80毫米。 上述这2个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3.1.1条(这条是不应,严格,而且高差实在太大80mm>>0~10mm)、4.2.1条(这条是必须,非常严格)的规定,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及时予以改进,这应该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交给丽水市建设局。
2个位置的改造,即将完工。 谢谢建设局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