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下半年,在平湖煤气公司古横桥灌气站花钱调换了一个使用到期的煤气钢瓶(被换掉的钢瓶也在此站购买),今天再次去灌气时被告知此钢瓶不能使用,要使用必须再花钱调换钢瓶(尽管此钢瓶使用还不到一年),给出的理由是此钢瓶不是平湖煤气公司的钢瓶。那问题来了,此钢瓶是平湖煤气公司卖给我们的,不是我们自己随意从别的地方买来的,况且调换时也没有告知此钢瓶是非平湖煤气公司的钢瓶,今天平湖煤气公司自己否定自己卖出的还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的钢瓶,而让消费者重复埋单,没有一点道理。
吕先生,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日起实行气瓶租赁制度。由气瓶充装单位向气体使用者以出租形式提供气瓶,充装单位在向气体使用者提供气瓶时,应与用户之间达成租赁气瓶的关系销售液化石油气,以瓶换瓶的购气方式。原有气瓶进行折价(价格由嘉兴市燃气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回收。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