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问题。佛山禅城区户籍的A男B女于2007年结婚,婚后4年B女一直未孕,期间B女多次试管婴儿失败,2011年10月AB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B女利用遗留在医院的与A男的胚胎,试管婴儿移植成功,于2012年9月生下一男孩。至今B女一直未再婚,作为单亲母亲独自抚养孩子。而A男当时并不知道B女试管婴儿移植成功生子的情况,A男于2012年7月与C女再婚,并于2013年8月C女生下一男孩。请问:根据最新计生法律法规,A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A男是国家公职人员,是否需要开除公职处罚?A男需不需要接受其他处罚?B女是否违反计生政策,需不需要处罚?
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B女属于未办理结婚生育第一胎子女,但根据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B女在A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实施胚胎移植受孕生育,A男是否承担相关责任暂无法律依据。谢谢!
2017-08-12 1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