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验收问题

我家危房改造已经做好一层,有关政府人员说要等县政府的领导验收才能拿到补助款,如果自己升了第二层就得不到补助了。但迟迟不见人来验收,严重影响建房进度。
对此,我想向县政府建议,尽管你们每天很忙,但也要合理安排工作,尽早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否则浪费我们的时间和财物。现在政府工作都讲求效率,县政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乡镇政府领导验收后再上报。
危房改造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生活更好,所以希望你们尽快验收,让我们好做打算。
刘:
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平台反映《危房改造验收问题》(LY16100500017)信访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县印发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6]140号)文件,危房改造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对拆除重建改造的,要严格控制危改户宅基地和建房面积,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最多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如果建筑面积超过建设标准,将不能享受补助。
危房改造文件还规定了,乡镇政府将于10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验收合格的名单报县住建局,由住建局会同农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交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0月08日
(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6-10-10 09: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