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南昌县恒大城项目位于金沙三路以西金沙四路以东,银湖大道(汇仁大道)以南银湖二路以北。查阅我县城乡规划局网站,从地理上判断出该项目不属于昌南新城(昌南新城位于汇仁大道以北)。但如果归小兰工业园管辖,那为什么在工业园规划这样一块居住用地,将来也不便于管理,不如将其划归昌南新城。所以本人向县规划局咨询该项目立项时是如何考虑的(这块地定为居住用地的依据;将来该小区属于昌南新城还是小兰工业园)。
你好,我们已将问题反馈给城乡规划建设局,据悉,小蓝经开区是由原18平方公里逐步拓展壮大的园区,在发展进程中,考虑到园区的生活服务实际情况,县政府于2009年在园区北侧紧邻昌南新城(即银湖大道南、金沙四路以东、小蓝大道以北、雄溪河以西)规划一块面积5.39平方公里地块,编制了银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用地定位为小蓝经开区的生活服务配套区,南昌县恒大城项目即为该区建设项目之一。该居住区在公共设施配套方面既有自身完善的配套设施(中小学、文化、卫生、社区、环卫、管理等),但又和昌南新城、县城共为一体(道路、交通、排水、排污、公交等),在行政管理上按现行体制,建设管理归小蓝经开区,在用地、规划等宏观层面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掌控。谢谢!
南昌县委 2013-09-10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