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小伙深夜入室按倒靓女:别动!我只要丝袜!


在南京从事高级技工工作的90后男子张某,收入不错,生活无忧,但却有恋物癖。10月底,他潜入某洗发店女工宿舍,见没有晾晒丝袜,竟直接扑向一个睡梦中的姑娘,强行扒下她的内裤丝袜后逃跑。近日,张某因犯抢劫罪遭起诉。via1818黄金眼

应当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更为合适。
可以买啊
买来的有那个味吗?你电视看得少,这种变态的心里你不懂的

原味的?
口味好重:lol
:sweat
你懂得好多哦
禽兽不如啊
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这个。。。算不算是另类的买椟还珠?还是抢椟还珠?
嘿嘿,这个没洗过的发廊妹的内裤的气味估计更投其所好。
刑法中确实有你所说的理论,但我还是认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更为妥贴,因为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愿望是满足性的幻觉和犯罪的客观环境是攻击异性器官的部位,以及被害者认为自己的性已被侵犯,不是重要的物品丢失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我认为还是定强制猥亵妇女罪更为合适。

某洗发店女工...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