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部门网站介绍:
购买商品房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请问:预售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是否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当场审验当场返回给业主?是否不需要留在贵单位一段时间?因为从银行借出来必须二周内归还。
上述资料中除《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由我中心收回存档外,其他均当场归还申报人。2016-09-13 2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