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屯村民安置问题多多

第一,安置房源缩水,高层1-5幢,8幢,10-11幢,17-19幢都不能择房,19幢高层房源,仅有7幢半可供择房;第二,车位分配情况不明;第三,商业附房情况不明。历经7年,曲屯的安置终于有了眉目,按说是好事。然而,经过公证抽签,等到择房的时候,房源却少了大半,而且少的全是位置好的楼,这不是把村民当猴耍?还有车位,按照2013年9月30日发布的《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90平方以上的应该1:1配备车位,90平方以下按1:0.5比例配备,按标准,始建于2014年11月的曲屯小区应该配备车位约1900个,然而实际仅有车位900多个,缩水一半多。另外,商业附房有多少归村里,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曲屯村没有村留底,能够作为集体资产的也只有商业附房了。强烈要求曲屯村在安置的时候,开放所有房源,并提供足够多的车位,给村集体足够多的商业附房。
你于2017年4月20日反映灵芝镇曲屯村安置房源缩水,19幢高层仅有7幢半可供选择;车位分配情况不明;商业附房情况不明。我们于2017年5月2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一、关于曲屯村安置房源缩水的问题。经调查,灵芝镇在安置曲屯村的过程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房源配比1:1.2进行择房。二、关于车位分配的情况。曲屯村的车位,由建设部门根据当时的安置面积及套型进行配比。三、关于商业附房的情况。商业附房属国有资产,由曲屯村与镜湖资管办联系后统一配比。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带本人身份证到灵芝镇信访办领取本处理意见书原件,30日内向越城区人民政府(具体受理单位为越城区信访局,地址静宁巷58号)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1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