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家庭学费补助

低保户家庭的子女上幼儿园,每学期可以补助。请问教育局的领导,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是不是家庭成员有低保人员就可以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时间的限制呢?谢谢!
家长:
您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文件规定,低保家庭幼儿可享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该幼儿的低保证明、家庭户口簿。每学期初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再逐级上报。
谢谢!(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4-10-15 17: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