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陂镇小洋村09年的拆迁户,因为我家后面那块地是很早以前向别人买的宅基地,当时也没有土地证,就是手写的批文,批文上写的邓应华,实际应该是张应华,拆迁时就凭批文进行五家认定,当时拆迁协议上的身份证号码和张应华的身份证号码相符,但是拆迁协议上的名字却是邓应华,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要把邓应华改成张应华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或者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
邓先生您好:
建议您向公安部门提交申请,证明邓应华与张应华为同一人。在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当事人携带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协议签订单位提交被拆迁人姓氏变更申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4-22 16: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