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畈镇南林村党支部书记陈世文、村主任吴远岚贪污土地补偿款;湓城街道瑞丰村妇女主任、报账员陈顺花贪污受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副所长曾凡龙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5月1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瑞昌市结合先期开展的“带案下访”、“清廉为民大走访”和群众反映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问题,现通报6起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夏畈镇南林村党支部书记陈世文、村主任吴远岚贪污土地补偿款案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陈世文、吴远岚等人以林地作耕地的方式,套取武九高铁征地补偿款264877.70元,陈世文分得129277.70元、吴远岚分得25567.44元。瑞昌市纪委给予陈世文、吴远岚二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湓城街道瑞丰村妇女主任、报账员陈顺花贪污受贿案
2012年3月,陈顺花等人私分征地补偿款41659元,陈顺花分得18962元;2013年11月,陈顺花等人以退还开发商保证金的名义,通过空白的押金单据套取公款50万元,借给开发商陈某某使用,共同收受陈某某贿赂3万元,其中陈顺花分得1万元。瑞昌市纪委给予陈顺花开除党籍处分。
桂林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副所长曾凡龙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案
2004年至2014年期间,曾凡龙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桂林街道桂林桥社区党支部书记打招呼,制作虚假的申报材料等方式,违规为大儿媳胡某、二儿媳曾某某办理城市低保,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共计76945元;2015年,曾凡龙又擅自将胡某和曾某某列为临时性救助对象,违规为两人发放临时性救助资金2500元。瑞昌市纪委给予曾凡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码头镇新风村党支部书记朱汉国、村主任朱建国违规插手工程案
2014年,朱汉国、朱建国作为新风村“两委”主官,在未经过码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私自将本村龙西新村篮球场建设工程、村卫生所厨房及围墙建设工程分别以39150元、46000元的合同价,发包给自己的亲属。码头镇纪委给予朱汉国、朱建国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码头镇龙泉村委会主任魏荣治公款私存案
2011年至2014年,魏荣治违反财经有关纪律,将瑞昌市对新农村建设点保洁员工资补助4200元存入个人存折。码头镇纪委给予魏荣治党内警告处分。
横立山乡敬老院院长田宗武违规使用化粪池建设补助资金案
田宗武在任全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将市红十字会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点村民改造化粪池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工程款。横立山乡纪委给予田宗武党内警告处分。
第一次听说“微腐败”。
套取武九高铁征地补偿款264877.70元,都已经触犯刑法了,还是“微腐败”?
隔靴搔痒。
你们开心就好
你们开心就好,又出新名词了
惩罚太轻微!
我也觉得处罚的太轻,只是警告等党内处分?应该开除、判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