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16080200007二次诉求

何先生对诉求件ND16080200007 已获悉,回复中提到他非法占用开荒土地,可是整个农场的人也都有开荒,他们也还都有赔偿,觉得这个不合理。还有回复提到2009年两次未进行测量可是以前市政的工作人员可证实。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何先生:
你好!你再次向宁德市政务平台反映,你对我场就东侨开发区北岸你述称开荒种植的番石榴地,未领过赔偿款及赔偿过低等问题诉求ND16080200007的答复不满意,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所反映的地块位于福宁路东侧北岸公园南侧,原东湖湖面和沙洲,现你称上述地块属开荒地,上次答复中我场已经解释过你所指的场地在水面下,且都是芦苇,无耕作迹象,仅在原竹林处留有零星几棵石榴树,你也无法提供相关租用地资料,只述称2005年前后自行到此开荒种植,此外我场也积极向东侨市政公司分管理赔工作人员了解,他们都说不了解你所提出的2009年测量的情况。
二、对诉求内容的答复意见
你所述的情况与我场了解核实的情况有较大出入,为此答复如下:
1、该地块属于农场与宁德市林学会绿竹课题组合作种植绿竹试验的国有土地,不是你的开荒地,无法予以补偿;
2、你应立即停止阻挠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工程施工的违法行为。
(华侨农场于 2016-8-29 11: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