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帮助解决他人恶意侵占土地建设的申请报告

我住宅小区座落于柘荣县柳城南路13号(原百货公司仓库)由柘荣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挂牌出让,本房屋坐东朝西土地由购买户5户共同购买总宽度为20.5米、深度为13米(附图纸),现实际建设由北向南依次排列为黄宗耀宽度2.2米、缪国清4米、王阿荣4米、潘友进4.5米、陆际建4.5米,合计宽度为19.2米,余宽度1.3米在陆际建房屋南外侧作为5户共同使用的安全通道。2015年由于魏郑恩三兄弟把老房子拆了重新盖,恶意侵占了我们5户所共有购买余量宽度为1.3米的土地。经多次协商无果,还引发邻里恶性针锋相对,甚至对方还出手打人。恐再发生类似事件和不良后果,让邻里能友好相处和社会稳定,现请政府部门给予解决处理为盼。
请详细查看双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看双方谁的土地权证书中是否包含该争议地块。若确定属于你方所有,则魏郑恩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方可以向柘荣县人民法院起诉,保障你方权益。若双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不包含该争议地块,则魏郑恩的行为属于非法占地行为,请你方向柘荣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举报该非法占地行为,届时将由国土监察大队立案处理。(柘荣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8-26 11: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