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大专毕业后户口一直挂在福州集体户,现在要迁回秀屿区平海镇。他们说所需材料如下:本人与父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单页复印件一份,土地证复印件一份。现因为本人父亲土地证丢失,而用本人爷爷的土地证,但是本人爷爷的土地证上面的名字与户口本上面的名字是多音字,要村里出份证明系同一个人,村里已出证明并已盖章,然后再到平海镇土地所盖章证明。就在本人到平海镇土地所盖章证明时,平海镇土地所的负责人说他们从来就没给人证明土地证上面的名字与户口本上面的名字系同一个人,土地证上面的名字是哪个就是那个。
我想请问一下:
1.平海镇土地所真的从来就没给人证明土地证与户口本的名字系同一个人吗?土地证都得以户口簿的名字为准,当年土地证上面写的多音错字的责任该由谁承担?如果没有证明,那秀屿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一定要这份证明,我该去哪里办理?
2.本人父亲想补办土地证,被平海镇土地所负责人告知这项业务已停办,是物品难免都会丢失,难道丢失了就真不能补办吗?
3.本人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打印过一份本人父亲的土地登记申请书,这份土地登记申请书就是本人父亲土地证的底册,上面盖有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的大红印章并附上与原件相符的签字。却被秀屿区公安分局退回来,秀屿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说不承认这份土地证的底册,要本人父亲土地证的原件复印件才可以。迁户口真的要土地证原件才可以吗?
要证明系同一个人却不肯盖章证明,要补办土地证说业务已停,用土地证底册说不承认,这叫我如何是好?
现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4月3号就到期了,迁户口从2015年9月份一直办理到现在,跑了好多趟平海边防所,期间与平海边防所民警打了有几十个电话,到现在没办理成功。
请有关部门帮忙引导,把本人的户口从福州迁回平海老家吧。
您好,经了解,您第一次申请的时候,平海边防派出所所已经将材料递交秀屿区公安分局户政科,但因缺少土地证,无法迁移,因此材料被退回。分局户政科的回复是需要补办土地证。之后,您又提供一份土地证申请底册复印件,平海边防派出所户籍警再次将材料提交户政科,但得到的回复任然是无土地证无法办理。民警便让您去补办土地证,但土地所无法办理,因此导致投诉人的户口一直无法迁回平海边防派出所辖区。平海边防所将继续协调解决,因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土地证复印件,因此一直无法办理,感谢您对派出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秀屿区边防大队于 2016-3-15 16: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