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帝豪时代开发商就是诈骗行为,骗我们买了房子,现在什么也不管了,不退房,也不解决问题,说天燃气申请了,可现在说申请不下来,上杭政府就不管?还是管不了?我们业主都要退房
帝豪时代广场二期业主:
你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帝豪时代广场二期售楼方式是欺诈行为及要退房的信访事项(LY17020500023)已悉。经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认为帝豪时代广场二期售楼虚假宣传涉嫌欺诈销售的问题,属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建议你们可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退房问题,建议你们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2月6日
(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2-7 08:58回复)
帝豪时代广场二期业主:
我局于2017年02月07日收到由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帝豪时代广场二期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的投诉件(诉求编号:LY17012500002、LY17020500023号),并要求开发商解决天燃气安装问题,并允许购房者自由退房。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是否存在欺诈销售情况
投诉人所称帝豪时代广场二期(上杭帝豪朝代广场商业办公)是由福建南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已于2016年6月15日依法取得(杭建)房预售证(2006)02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办公”,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第三条第1项中已注明“规划用途”为“办公”,在第十条注明“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理的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理连接,保证燃气供应,无”、“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现暂无证据证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关于退房的诉求,建议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
三、对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一事,我局仍在调查取证。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2-20 17: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