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可以在城市人行道上停机动车的法律法规条文。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张家界的人行道是全国管理最混乱的,就连在人行道上停车的人也会这样说。张家界好像就是世外桃源,法外之地。禁止人行道上停车,还人行道于行人 ,严厉处罚人行道上停车。追究部门失职行为。
去过太原,那里的人行道几乎就可以称之为停车场,所以把敝市列之为“最”还是有点委屈了。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两句要连起来看。
张家界地方小,人多,没办法
除非把车都砸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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