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华龙居委会主任和书记为让居民拆迁卖地,上门砍人 》案件已破,因人大代表,不可抓,怎么办?

新罗公安已证实,社区主任砍人和打人事实。却暂定为‘一般治安’案件,难后以对方是,人大代表为由,不可抓。
难道人大代表打人,还有特权。已经查出事实的案件,公安不处理,该怎么办?
经查法律:
1.半夜带砍刀入室,就算不砍人,也够得上‘刑事案件’。何况,一身伤痕累累。还有人证、视频。
2.另一位,在主任办公室手被铐打破头,法医鉴定伤口为‘钝器所伤’,并伤口长度,也已够得上‘刑事案件’。(公安已认定,通过当时办公室烟头,锁定打人者为居委会主任。)
这么明显的‘刑事案件’。公安却提议‘可以私了’。这几天,镇、区领导,也出面劝‘私了’。老百姓该怎么办?社区安全‘怎么办’。
由此,引发社区更大不安。
现在社区,随便一叫,就筹集近十万元,要支持上访处理这事。随便一传,哪有打人,集聚一群人,以为又出事了,群众对警察不信任。很危险。
现在,每天近千人。去市政府抗议。法制社会,要考抗议解决‘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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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龙岩华龙居委会主任和书记为让居民拆迁卖地,上门砍人》
“不安”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所反映的诉求,属于公安机关依法正在办理的案件问题,关于案件的进一步进展情况,建议向新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咨询,谢谢!(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4-29 09: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