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车在永定虎岗的寨下村侧翻,当时我打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要给交警鉴定后才能理赔,后面就打电话叫交警过来,交警叫了施救车,施救车是我们自己付款的,因为我的车在龙岩4S店有保险,可以定期维护的,所以我要求施救车把车拉到4S店,施救车想把我的车拉到坎市那边修,于是就这样拖拖拉拉,昨天4点多装好的车,到现在还没有拉到龙岩的4S店,我们打电话给施救车,施救车的人员态度也非常不好,请相关部门处理
您好,您反映“施救车拖拖拉拉才把车拉到4S店”的来邮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2015年2月10日15时09分,我局交警大队坎市中队接到赖某钊报警称:其驾驶的闽F0538N号轿车在虎岗乡虎东村掉入水沟。接到报案后,坎市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后认定该事故为单方事故,驾驶员赖某钊负事故全部责任,闽F0538N号车损坏维修费及现场施救费自负。
据调查,施救车是车主与龙岩4S店取得联系后,由车主请求龙岩4S店派来的,并非由坎市交警中队的事故处理民警联系的,施救车与交警部门并无关系。因该事故为单方事故,该事故车辆无需扣车,车主完全可以自行决定由哪家维修店维修及施救,交警部门无权干涉。至于你反应“施救车驾驶员想把你的车拉到坎市维修故而拖拖拉拉,不肯将你的车拉到龙岩去,以及施救车驾驶员态度非常不好”等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已责成坎市交警中队事故经办民警向高陂施救中心负责人交涉,并对他们提出批评,希望他们今后改正服务态度,加强服务理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永定区公安局于 2015-3-2 15: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