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猪场建于2004年(早于禁养区的设立),因位于禁养区内的罗牛山农场,今年5月份,被人投诉。三江镇政府勒令我限期关停猪场,不得再养猪。我在5月底清空猪栏,不再养猪。
我关停猪场后猪场多次找相关部门申请政府补偿,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海府办【2014】142号文件,是有相应补偿。但是要等海口市批复。
我一直等了好几个月,中间也咨询过相关部门,但是得到的答复一直都是让我等等等等。当初关停猪场的时候,政府工作人员是要求我限期关停,现在我申请政府补偿却让我无限期的一直等等等等。
我2015年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每个月要还不少的房贷。家里有两个小孩,大的今年刚上大学,小的刚上小学,每个月生活费都少不了。关停猪场后,我没有经济来源,压力异常巨大。在此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早日批复我猪场的补偿,让我早点拿到政府补偿。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被勒令关停猪场却迟迟得不到政府补偿问题已收悉,现在答复如下:
一、我区三江镇政府今年5月22日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反映您的养猪场污染环境,我区三江镇立即派员前往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2013 年由市牵头对罗牛山辖区内禁养区的养猪场进行搬迁关停整治,并对关停的养猪场按规模大小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您姐姐的养猪场当时存栏量为500 头左右,属于搬迁关停扶持的对象,您姐姐当时不同意配合搬迁或关停。
今年,国家加大对环境整治,派出工作组对全国进行环保督察,凡是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整改达标才能生产。我区三江镇政府接到12345 热线转办件,群众投诉反映您姐姐的养猪场在养猪过程中所产生的猪粪及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进罗牛溪,造成了罗牛溪严重污染。
经我区三江镇政府派员调查核实,您姐姐的养猪场确实存在养猪过程中所产生的猪粪及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进罗牛溪,造成了罗牛溪严重污染的事实。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区三江镇工作人员要求养猪场必须做好环保设施,排放污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坚决不能乱排直排污染环境,并未要求关停或者搬迁养猪场。
二、关于提到没有资金投入建设的问题。据了解,您在琼山区三公里处购买一套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并有轿车一辆,配偶是教师,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反映患有疾病(鼻咽癌),三江镇工作人员也表示理解,也曾协调三江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但因您的户口不在三江镇,我区三江镇民政部门无法给予救助,并告知到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救助。
此复。
【美兰区政府办】 2017-10-25 21: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