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9 13:41 留言投诉,投诉编码:PT15110900087 黄石镇人民政府未处理;
2015.11.22 22:58 继续留言投诉,投诉编码:PT15112200099 荔城交警大队二中队仍未处理;
今天回来看到上面所反映的问题仍然存在。
位于兴美街路口与S201省道交汇处“荔城华友黄石店”商家,把废弃的摩托车摆放在(兴美街)人行绿花带中间,肆意霸占本来就紧张的公共交通资源并且影响交通安全。部分器械已经腐蚀并造成环境污染和渐渐形成废弃垃圾堆,给周边环境带来破坏。请有关部门给予制止和处理。
现在情况是在兴美街路口该商家霸占了这个地方(见图片)随意放置自家经营摩托车的废弃配件,肆意霸占公共资源。
再此反馈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制止该恶劣行为。
经荔城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到现场核实,现反馈情况如下:1、收到该诉求件后,民警立即到黄石兴美街路口与S201省道交汇处“荔城华友黄石店”店铺进行核实情况,发现该店确实把部分废弃摩托车摆放在店门前的人行绿化带间。2、民警立即责令该商店负责人把废弃摩托车、器械零件等移除,并把周边的垃圾物品清理干净。同时告知商家其占用公共道路容易造成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危害,切勿因个人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辖区道路环境。(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6-1-15 1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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