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于10月15日在路桥区泰隆街998号三友国际饭店包厢内就餐,消费金额:1564元,反映该酒店服务人员未提前告其酒水服务费为80元,事后消费小票内却附加80元服务费,来电人认为该酒店存在乱收费行为,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0月17日向台州市信访局电话反映,要求解决酒店收取酒水服务费事项,本单位于10月17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的情况属实,10月19日,中心人员电话联系师先生,师确定被诉方以红包方式退还80元。如有后续问题,请联系章文辉,电话:82912315。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9
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