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摩托车因为没带摩托车帽3月13号被扣留放在停车场,放了一个多月现在我去牵车说要收取312块的停车费,想知道这个收费是否合理,有什么依据呢?
您好,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费用收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公综[2015]33号),第二条第(一)项: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而被扣留的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扣押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交通类刑事案件的涉案车辆,扣留、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用由执法机关承担。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您可保留收费票据等相关证据拨打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发送邮件至lys12358@126.com 进行投诉、举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5-5-26 08: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