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答复时间: 2017/09/06答复意见: 同志: 你于2017年9月1日向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反映“高杨路丽湖小区大概90号左右的美冠牙齿公司加工生产假牙,毒气和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信访件(来访编号:LD20170076836)已收悉,嵊州市环保局已派员进行调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嵊州市美冠齿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齐全,法定代表人杨芳,自2012年5月开始营业以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2022年5月,生产时间8:30-17:30内正常营业,工艺流程表和固定义齿成品检验报告等资料记载完整,店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状况良好。我局已要求该企业依法规范生产。 特此答复。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6日你这证件是合法的吗?在商业性质店面里进行工业化生产,你当老百姓是傻子啊?这些执照是合法吗?环保部门!!这个店面是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就可以随便办证?
同志:你于2017年9月12日向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反映“丽湖小区90号店面美冠牙齿污染环境”信访件(来访编号:WX20170193816)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2017年9月12日,市场监管所以及仙湖社区的工作人员赴现场再次核查,嵊州市美冠齿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齐全,法定代表杨芳;自2012年5月开始营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2022年5月,生产时间8:30-17:30内正常营业,工业流程表和固定义齿成品检验报告等资料记载完整。店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状况良好。已要求该企业依法规范生产。对于你质疑的营业执照合法问题,不属于我环保局管辖职责范围内,建议向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特此答复。嵊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18日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