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部门联手,不动产登记与税收信息要互联互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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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部门合作 减轻群众负担 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作为核税依据,推行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和税收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和税收效率。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陌生的字眼。目前,各地均在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便民服务。
然而,便民高效这条路,怎会有终点?
接下来,小编就结合近日两部门下发的《关于深化部门合作 减轻群众负担 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看看国家又有哪些便民的新举措!
《通知》要求: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土地、房屋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对于以往不动产登记的纸质信息,应当采取措施归集并共享给税务部门;要根据纳税人申请或税务部门需要,提供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并实时共享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应利用共享信息核实纳税人申报的契税等税种的纳税信息和优惠事项;要将契税完税免税等信息实时共享给不动产登记部门,方便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查验。
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积极探索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部门间信息推送和实时共享。
《通知》明确:
推行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优化群众办事环境。
通过整合办税办证业务流程,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个窗口接收。
全面深化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业务合作,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和加强税收管理。
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通过信息互通、数据智能应用等方式推进税收共治,实现精准管理;提高数据更新频度,统一信息采集口径,完善部门间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常态化工作配合机制。
全面推行不动产单元代码等信息的共享,加强涉税信息集成应用。
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将不动产单元代码等相关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
尚未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的,要做好不动产单元代码的预编工作,并及时共享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要及时运用获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比对核实房地产信息,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税收征管信息紧密关联,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全链条管理。
此外,自然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透露:“凡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家庭住房套数、契税完税凭证等证明材料。”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原应由当事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套数、契税完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登记部门可从税务部门共享获取,减少了办证群众在部门间跑路。
今后将在各省选择1~2个有条件的地级市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对接金税三期系统的试点工作;暂时不具备实时共享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或按季批量进行数据交换或建立档案信息查询机制。
这是进一步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便民服务。
与此同时,也对不动产、税务相关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信息共享,如何精准管理税源,如何整合业务流程等等一系列的挑战就摆在眼前。
于是,我们苍穹数码便趁热打铁,以不动产登记系统为基础,延展开发了不动产控税平台~
本产品是以不动产单元为核心,多渠道数据采集为基线;以风险管控为导向,项目关联为主线;以信息比对为重心,环节管理为控线;以可视化地图为支撑点的管理平台。
主要包含第三方涉税数据的管理、不动产控税业务应用、税源成果信息的共享。
这么说有点抽象是不是,别急,我们通过一段短视频直观地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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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云南省不动产项目:
围绕以实现“以地控税、以房控税”为总目标,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和gis地理信息两个系统为依托,开展土地权利人和纳税人、土地基础信息和交易信息以及土地应缴税款与已缴税款的三类比对,完善土地涉税信息共享、土地税源核查确认、土地税款预警处理和gis地图更新发布四项机制,重点抓好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教育费及附加六类税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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